一、招生对象
西城初中教育集团西城分校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6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2020级)。以下三类学生到我校报名就读:
1.我校施教区内学生;
2.空挂户:具有济川街道、延令街道户籍,但在城区范围内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固定住房证明(法定监护人及孩子都要有无房证明)或授权学校通过不动产权登记系统端口查询,确认无有效住房;
3.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指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报名方式
2026年,学校继续通过“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招生,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端口、报名方法及流程将于招生工作启动前发布,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网上报名不成功、城区空挂户、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符合入学条件家庭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
1、报名渠道
渠道一:下载“泰州通”APP,市民注册实名认证后,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渠道二:下载“苏服办”APP,进入泰州站点,找到“网上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备注:网上报名渠道将在正式报名前适时开通。
报名介绍及操作流程
广大家长朋友可以按照图片介绍进行网上报名

渠道一:下载“泰州通”APP,市民注册实名认证后,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渠道二:下载“苏服办”APP,进入泰州站点,找到“网上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备注:网上报名渠道将在正式报名前适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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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日程
7月18日—20日,凭父母或本人住房性质的房产证明入学,且符合“房户一致”(即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和有效房产地址保持一致)条件的家庭可通过“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20日17:00。建议: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确定施教区的家庭线下报名审核。
7月21日—22日,网上审核。
7月23日—26日,组织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网上报名不成功、城区空挂户、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符合入学条件家庭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
7月27日—31日,各学校对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8月1日—2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报名学校领取2026年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
3、报名材料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小学学籍卡(原就读于泰兴市小学学生须提供纸质学籍卡和电子学籍卡打印件,原就读于外省市小学学生须提供电子学籍卡打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各校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依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学生及家长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施教区认定
北界线:自江平路与根思路交界处,沿根思路南侧折向东,至与鼓楼北路西侧交界处。
西界线、南界线:延令街道延陵村、陆桥村(包括滨江镇蔡桥村的周庄、鲁庄、陵元、王庄、蔡桥、徐岱、尤岱、成庄、李岱9个生产组,以及江平路以西、如泰运河以北的商井社区、向阳村、郭庄村)。
东界线:西城初中教育集团西城分校东界线为:自根思中路与鼓楼北路交界处,沿鼓楼北路西侧向南延伸至鼓楼中路北侧,再折向西至长征中路西侧,再折向南,沿长征路西侧至与文昌路交界处,再沿文昌路北侧向西至南郊村边界(不含南郊村)。

图中绿色区域为我校施教区
四、户籍房产认定
(一)有效房产的界定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有效房产登记份额必须为100%。
2.今年继续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符合生育政策的孩子可以入学),如房产对应学位已被占用,该房产不属于有效房产。
3.具有济川街道、延令街道或姚王街道户籍和房产,但户籍、房产不在同一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城区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二)空挂户的处理
具有济川街道、延令街道户籍,但在城区范围内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固定住房证明(法定监护人及孩子3人都要有无房证明)或授权学校通过不动产权登记系统端口查询,确认无固定住房,济川街道、延令街道入学初中的可到西城初中教育集团西城分校就读。
(三)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报名须携带下列材料:①户口簿;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居住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④电子学籍信息证明材料。
(四)特殊情况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确实无有效房产(至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或授权学校通过不动产权登记系统端口查询,确认无有效房产),长期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一致,可以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3、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或女),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与其他人、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共有有效房产,且名下无其他有效房产,可以以该有效房产确定施教区。
5、房屋被征收人常住户口的子女在安置前有一次回原施教区入学或在新居住地施教区就近入学的机会,被征收人必须提供房屋征收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常住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或集资房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时,必须提供建房许可证和村居委会出具的常住证明,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五)优抚对象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符合上述条件且需要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复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其入学。
咨询电话
潘老师:13645267686
吉老师:13815997835
泰兴市西城初中教育集团西城分校
2026年7月15日
